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一个十二人抢劫共同犯罪团 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一个十二人抢劫共同犯罪团伙 ?xml:namespace> 吉安律师网讯: 据江西省吉安市政法网报道: 9月17日,涉嫌抢劫的王某某被江西省江西省吉安县警方从吉林长春押解回来,至此,发生在江西省吉安县城生态公园的“5.5”抢劫案中,涉案12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 露宿公园遭劫 5月6日凌晨1时许,江西省吉安县工业园某工厂员工胡某、余某向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一小时前,他们在县城生态公园遭遇一伙少年抢劫。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围住生态公园搜捕。因离案发时间太久,搜捕未果。 据胡某、余某说,5月5日晚22时许,因生态公园凉快,他们便抱被子在公园吊床处露宿。晚23时许,突然窜出十多名少年,向他们要钱。他们想走,结果被拦住,还被强行搜身。幸亏胡某机灵,趁乱将身上2000多元丢在草丛中,结果,余某身上的140余元现金被抢走。至于少年来自何方,为何人,两人均不得而知。 天网觅得魅影 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对公园附近的旅馆、网吧、娱乐场所调查走访,并查看了案发时段“天网”监控视频。不久,刑警大队民警便发现,敦厚镇岭下村肖某某有参与抢劫的重大嫌疑。5月13日晚,刑警大队民警在县城某宾馆抓获了肖某某。 经审讯,肖某某承认了参与“5.5”生态公园抢劫的犯罪事实,并供认出罗某艺、欧阳某、王某某、梁某煌、肖某琪、罗某峰、王某甫、伍某华、朱某唤、王某杰、梁某茂等十一名同伙。此后,刑警大队民警连续作战,南下广东深圳,北上吉林长春,历时四个多月,最终将十二人全部抓获。 无业少年为玩乐抢钱 经查,十二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19岁,最小的16岁,均无业,喜欢混迹网吧、游戏室、溜冰场等娱乐场所,并在玩耍中相互结识。为搞钱上网、玩游戏及吃喝,5月5日晚,肖某某、罗某艺等十二人聚在一起,分成两个组,分头寻找抢钱对象。23时许,肖某某发现了胡某和余某,便把另一组叫了过来,两组汇合后,开始抢劫。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江西省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刘 玮 刘汉圻) 江西吉安知名刑事律师、吉安县知名律师、吉州区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李海军律师点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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