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法院概况永丰县人民法院概况 发布时间:2008-10-15 10:21:08 江西省永丰县位于江西省中部,于北宋至元年(1054年)建县,历史文化悠久,人杰地灵,英才辈出,素有"文章节义之邦"之美誉。九百多年来,其秀丽的山水和纯朴的民风,孕育了"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北宋天文学家曾民瞻,状元董德元,元朝文学家刘鹗,明朝状元曾棨、罗伦,兵部尚书聂豹,清朝状元刘绎,解放军上将郭林祥等一大批贤人志士,是"庐陵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旅游风光独特,素称名胜之区,“山清而水冽,士美而文秀”,自然景观优美宜人,特色天成。现辖21个乡镇、3个林垦场,总人口42万,面积2695平方公里。 永丰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设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7个业务部门以及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6个行政部门,下辖藤田、沙溪2个基层法庭,现有在编人员62人。 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年平均审结案件1500余件。 近年来,永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继续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把握和谐社会的特征,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三个永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昂的精神风貌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 永丰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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