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3月18日决定任命的安福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来源:安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作者:安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安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决定任命: 王 雷为安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晓建为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义善为安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小凤为安福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贺 洁为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志勇、廖旋、刘小明为安福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龙泉的安福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宗华的安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邹光伟的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小凤的安福县洲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贺 洁的安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以公告。
安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