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江西省吉安市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收集整理人:李海军,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律师手机/微信1309722130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除按《工伤认定申请书》)填表说明外,并提交以下材料: 注:提交资料间く从受害当日算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另材料不齐者提前报备,在医保窗口做好备案登记。>注:如到期时为周末或放假期时间请提前报备! (-)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申请书中的申请事项栏统一填く申请工伤认定>,加益公意,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认可的統一填“情况属实,同意认定为工伤”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章不过线,不然重新填写。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医院出具的伤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必须加盖医院医务科或医院的公章),入院记录或出院记录复印件、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必加盖医房医务科成医院或鉴定机构的印章) 注:复印2-3份疾病证明诊断书,盖医院医务科公草以备报销审核之用 (四)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让明(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五)工伤认定申请信息表 (六)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加公章(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七)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并提供证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证人证言分别手写) (八)受到骨折骨裂或重大伤害需提交医院出具的拍片报告单复印件(注:医生签字) (九)工伤快报表原件 (十)所有提交的中材料的要求都要按照A4的张规格进行填写和整理好(如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不符合求的,请按A的纸张规格张贴好)。
有下列不同情形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交通事故的需提交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书原件(加盖大队公章)注:复印2份加盖公章,以备报销用 (二)详细事故路线图 (三)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四)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險的,或个人申报工伤的需要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的查询证明 (五)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事故调查报告书 (六)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七)工会组织代表为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工会介绍信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 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地址: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联系电话:0796-8238036,8233268 邮编:3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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