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桂根 刘钰婷 记者程爱娣 实习生王白如报道:9月10日上午,新干法院组织14名执行干警对买受人李某行使物权排除妨害依法强制执行,切实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新干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李某兰与被执行人杨某等6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鉴于男子杨某借了钱故意拖着不还,该院查封了杨某名下的一处在建房屋,并进行了评估拍卖。2018年4月,第三人李某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最高价竟得该处房产,所有款项已支付到位。拍卖成功后,杨某以拍卖标的物为未完工的在建房屋等理由提出异议和复议,要求终止拍卖或者重新拍卖。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依法驳回杨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执行裁定。收到终审裁定后,杨某家属无视生效法律文书作出的决定,依旧采取在房屋前后堆放杂物等行为阻挠李某正常建房。
新干法院发出排除妨害公告,责令杨某等人停止实施妨害行为,但杨某等人仍拒不履行。为此,该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9月10日上午,执行人员将杨某家属摆在建筑物周围的杂物一一清除干净。两个小时后,在围观群众监督见证下,现场的杂物被全部清除。之后,执行法官再次向在场的杨某家属重申了贴在现场的告示内容,任何人不得对李某使用、建设该房屋实施妨害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
近年来,新干法院为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各类执行措施,针对一批“老大难”的执行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