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类法律意见书:不白头偕老就归还20万元的约定是否有效咨询类法律意见书 (本意见书价值1000元以上) 曾先生: 2019年3--6月,你2次到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找李海军律师咨询,本所律师在充分听取你的陈述,研读你提供的资料的情况下,作出以下法律意见书。 一、你向本所提供的资料 协议书一份 二、你反映的基本事实和问题 你现在70多岁,妻子比你小十多岁,数年前与妻子结婚,均系再婚,结婚登记前几天签订《协议书》,约定:你支付20万元给妻子,如果妻子不能扶持、照顾你到终老,必须返还这20万元。现在你认为妻子对你不履行照顾义务,长期争吵,长期分居,要求离婚并且返还20万元,咨询胜算多大。 三、律师分析意见 关于协议相关条款的效力。协议是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有效。但是,这个问题有争议,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协议虽然是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但是协议中不能扶持终老就返还20万元的约定违反了婚姻自由的规定。 关于20万元能否返还,本所律师认为,协议有效,在婚前给付的20万元系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白头偕老,扶持到老,现在双方离婚,主要是女方的原因造成,赠与条件不成立,应该返还,但是考虑公平合理原则,双方已经结婚数年,全部返还不合情理。考虑你退休工资才2000元左右一个月,现在年老多病,当时支付的20万元占你积蓄的较高比例,这20万元可以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返还一半以上,法院应当判决返还10万到15万元。 即便协议无效,不代表双方就可以随意违反约定而不承担责任,仍然可以按照意思自治原则,结合公平合理原则,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返还一半以上,法院应当判决返还10万到15万元。 关于这20万元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虽然在婚姻登记前赠与,表面上看起来赠与已经完成,似乎已经成为女方婚前财产,但是实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是否成立还未确定,女方实质上还是保管状态,所以该款还是男方的。最坏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夫妻财产平分。 四、律师建议 能够协商尽量协商,协商不成还是可以起诉,判决归还一半以 上的可能性大。当然,关于离婚的程序,以及诉讼的风险已经另外交代,如正式委托律师代理,会进一步告知。 需要提供支付20万元的充分证据。 五、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诉讼的依据。 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 李海军律师 手机/微信13097221308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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